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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家庭成員情緒勒索與職場霸凌


近臉書一則家長讓小孩認罪協商的自白短片很熱門,小孩超齡演出的口供陳述,寡人觀賞完覺得無比汗顏,就算虛長他卅多歲年紀,根本無法娓娓道出如此有深度之筆錄論述,也非常欽佩他在脅迫、非出於自由意識下,仍能不疾不徐口齒流利,道出家長欲分享給觀眾的肺腑之言,從小就有這麼厲害的抗壓力,成長之路大概能面不改色解決學校、工作或社會的各種問題。 

期待這名小孩在長大成人、結婚生子後,能以直報怨,依樣畫葫蘆糾正年邁的母親,假如當初贊同此公審小孩之家長們,能互換立場接受自身賣老臉供子女向陌生人證明世代正義之公開演出,踐踏小孩的尊嚴所造成之爭議或許不會越演越烈,因為子女、家長皆能以此之道反噬其身。

某些家長贊同此種遊街示眾的管教手法,心態可能潛藏小孩係附屬品,如何管教子女是我的權力,外人無從置喙他人家務事。既然是家長支配的附屬品、財產,就毋須在乎子女是否有人格尊嚴,是否會成為貽笑大方之類戲劇主角,似是而非藉機主張這種管教手段傳達的理念才是焦點所在,然而小孩的存在價值淪落為家長成名的踏腳石罷了。 

彰基院訊電子報提到情緒勒索是「指人無法為自己的負面情緒負責,而以威脅或利誘來企圖掌控對方、迫使對方順從」。網路使用者依據情緒勒索的定義,指陳該家長情緒勒索小孩並非無的放矢。小孩尚未有經濟能力,必須依附在成年人家長下生活、生存,家長管教子女的方式拿捏不當,非常容易演變成情緒勒索的負面行為,如何因小孩讓人瘋狂的行為,避免暴怒產生的情緒勒索,需要家長絞盡腦汁思考溺愛、情緒勒索與適當管教的差異。 

情緒勒索的情況假使持續惡化(家庭暴力),極有可能造成情緒撕票的結局,有時新聞媒體會報導家長帶小孩共赴黃泉,或是夫妻交惡,另一方帶著小孩走上絕路;有時係行為偏差子女因索討金錢不成,而惱羞成怒攻擊、殺害父母造成人倫悲劇。 

相信各位看倌在職場上,或許曾經遇過喜好當眾義正嚴詞教訓同事的人,毫不在意你是否喜歡這種公開(辦公室、社交通訊軟體公務群組)演出,自以為是拯救你的工作生涯的貴人,在眾人目光笑謔下,有哪位主角會喜愛此種職場霸凌的情節?維基百科有關職場霸凌的定義「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似乎與情緒勒索有異曲同功之妙。 

家庭成員間的情緒勒索可能持續至子女成年,孔雀東南飛所描述的婚姻悲劇,即是典型的父母對子女的情緒勒索,甚至殃及無辜至子女之配偶,由於同處一屋簷下,想要擺脫父母之情緒勒索無非緣木求魚,婆媳問題成為家庭失和的導火線。職場霸凌相較家庭成員的情緒勒索,遭受霸凌者比較能脫離霸凌者,離職換個工作環境,或是平調其它派出所,而且如有收集職場霸凌證據,就能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讓人繼續踐踏,千萬別因為職場霸凌加上離職賠款的契約限制而舉槍自戕,換個環境即能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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