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在網路留下資料真的要小心, 個資人肉飯子充斥在各個行業之中. 無論是電信業者申請用的真實個資、銀行必須填報的真實個資全都可能被販賣, 只是我們不以為意或無力反擊. 個資法對小百姓只是個安慰劑, 雖然我很不願意如此悲觀看待.
回覆刪除Mark X,只要不沉默,那些企業應該就不太敢明目張膽亂來。
刪除Wayne Fu,記得以前有看過資訊提醒不要亂按垃圾郵件的取消訂閱連結,因為本來就沒有註冊或訂閱,按了連結之後,就中標了。
首先回應Wayne Fu: 我指出很多企業這麼做,並不代表我會這麼做,請您不要再用不當的影射,謝謝
回覆刪除to 格主: 這封信我同時寄給很多人,包括歷年來我的客戶、同業、同學、學生、和部落客,由於我換了公司、居住地、和姓名,我覺得這是一件所有朋友都應該被通知到的事,所以我把不同信箱的通訊錄全部彙整做一次性的更新,然後發給我全部的"朋友",順便請大家也更新一下近況,你的email應該是其中一個通訊錄匯進來的,絕對不是EmailCash洩漏個資。這幾年來我一直在積極推動部落格經濟,由於我有出書也有課程,所以我常常"過度積極"的去大量發送信件,也有一些部落格他不喜歡這樣,所以寫信給我希望我不要再寄給他類似的訊息,我也一定照做,甚至還有一些人會開私噗批評我,但我覺得若能訊息傳到需要幫助的人,我都覺得無所謂,所以就會有你說的毀譽參半,在網路上人云亦云、物以類聚,我做我覺得該做的事,盡力去幫助那些想被我幫助的人,其他的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
回覆刪除請您相信我,我絕無意圖去發垃圾郵件,真正發垃郵的人不會把自己個資公開的,我想在此再次向您致歉,而且絕對不會再寄信給您,謝謝
于先生您好,感謝你的意見。
刪除基本上垃圾信直接就進垃圾桶了,我不會認真去看 (▔.▔)
回覆刪除中文的廣告電子郵件,我就會多少看一下 :P
刪除外文的就直接刪除和歸類到垃圾郵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