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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死要錢的肥貓立法委員


十九年,司法院大法官成立釋字第二六一號解釋,指出八十年年底為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退職的期限。八十年及八十一年國民大會代表與立法委員全面改選,監察委員改由總統提名,一般人俗稱的萬年國會拉下劇終布幕。當年民進黨和其他人士送走了這些萬年民意代表之後,廿年後我們又迎來了什麼模樣的立法委員? 

民進黨立法委員揭發退休公務員領取年終獎金的弊端後,重新炒熱了階級、職業對立風波。只是這些貌似幫人民口袋把關的立法委員,萬萬沒料到砍福利、津貼的野火會燒向自己,國民黨的立委蔡正元先生率先向全國人民坦承,立委的不合法津貼有九項,每年約一百七十二萬餘元,並主張應該全數刪除。 

廿年前毫不客氣地送走萬年中央民意代表的那些先人,廿年後他們的徒子徒孫當上立委,可就沒那麼毫不猶豫地刪除自己的不合法津貼,反而理不直、氣不壯地顧左右而言他,使用在政壇打滾的伎倆之一:轉移焦點,想拖延到民眾對此事失去關注熱情,完全避談刪除不合法津貼的問題,選民這才了解何謂有錢能使鬼推磨,不過,這些鬼推磨的效率非常低落。因為錢,這些爛草莓才會擠破頭出來選立委,不妨看看李慶安在擔任民代時累積的上億財產吧!

最後,這些政黨立委狼狽為奸,闢室密談協商刪除津貼金額,勉為其難地刪除約八十六萬。有些立委大喊錢根本不夠用,既然錢不夠用,怎麼不省著點用?或是乾脆別當立委了,沒有人拿槍指著你們的腦袋,逼你們參選立法委員呀!讓賢給其他更有才能的人當選不是更能傳為佳話嗎?再說,選民選你們不是讓你們自肥當肥貓耶! 

占著位子不退休的王金平說,立法院才能有發展。有誰清楚立法院是要發展什麼?發展武器、食品、高科技產品,還是要發展觀光?立法委員的功能不就是要制定法律嗎?不乖乖制定福國利民的法律,是要越俎代庖發展什麼鬼啊?光是柯媽媽推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立法,就消磨了七、八年時光,這漫長的時間裡立委在發展什麼呢? 

有的立委強調自己是專業型立委,到底是哪裡專業?有全民英檢的中高級認證?有日文檢定通過的證書?有電腦專業技能認證?有專業廚師執照?查查立委的學歷,不乏從名不見經傳的學校畢業(大學以下),然而,他們所雇用的立法委員助理,卻限定要大學以上,所以是助理專業,還是立委比較專業,明眼人的你應該看的出來吧。不專業的立委領的薪水要比專業的助理多出至少六倍差距。 

假如改革立法院這一中央政府的制度組織,廢除立法委員,由立法委員助理擔綱演出,專門負責制訂法律,月薪六萬元,無任何額外津貼,一年十二個月不分會期,學歷資格限制為法律系、政治系、社會系和經濟系大學以上畢業,我想立法效率應該會大幅提升,並且在一定範圍內杜絕草包人士染指立法工作。 

或是人民創制法律,規定立法委員只能連任二次,連任期滿後不得轉任不分區立委,徹底消除像王金平、朱鳳芝連任多次立委的記錄,不讓老人政客阻擋年輕人的發展機會,或是藉此避免年老政客培植自家人馬安插在政府各部門,影響政府決策。 

請神容易送神難,誰會知道廿年前送走了萬年民代,廿年後卻養了趕不掉的肥貓立委。中國大陸要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可千萬別學到中華民國的瘸腳民主啊!

圖片來源為網路
聯合報圖片

立委每月薪水約十九萬,每天有四百元膳食費,每月有一萬八住宿費,一萬五電話費,兩萬元文具費,每年有卅二萬出國費,立委一年約八百多萬,年終獎金廿六萬九千,立委可做生意有業外收入。 


九項不合法的立委補助津貼,國會外交事務出國考察費卅二萬、文具郵票行動電話費四十二萬、住宿補助費廿一萬六千、汽油補助費卅一萬四千、立法研究補助費十萬、高速公路通行券費五萬七千、服務處租金補助費廿四萬、健康檢查補助費一萬四千、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四萬二千,每年一百七十二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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