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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政治權力太甜美,老人捨不得讓賢!


中國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初選開始,身處平鎮、龍潭選區的我得知某位老立委「捨我其誰」地參加該黨黨內初選,不免覺得他已經年過六旬,怎麼不把這一席立法委員讓給黨內年輕後進?難道是政治權力的果實太甜美,導致連任多屆立法委員的他無法將機會拱手讓人;仔細端詳立委名單,會發現好幾位老人立委。幸好最後是陳萬得初選獲勝,不過陳萬得礙於官司退出國民黨立法委員提名,老人又表態希望國民黨徵召他參選。

民國八十年年底為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任職的最後期限,八十、八十一年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監察委員改為總統提名,臺灣民眾嘲諷的「萬年國會」才正式壽終正寢。當選次數超過四次的立法委員也不禁讓人聯想到萬年國會這個名詞,只是變形為「萬年立委」,雖然每屆任期屆滿,再次獲得鐵票票倉的支持,取得當選正當性。

民選行政首長有不得連選連任的限制,為何民意代表就不用限制他們的任期次數?民意代表難道就不會有濫權情事發生,例如:藉由掌握立法權力暗示有關利益團體政治獻金,或是立法怠惰保護特定團體、階級,而且長期擔任民意代表,也使利益團體、特殊人士體認到要和他們打好關係,所謂沒關係就公事公辦、有關係就馬上辦。所以,民意代表是否應該比照民選行政首長的不得連選連任的限制?


限制民意代表的連任次數的另一個影響是阻斷爭議人物的保護傘,有的民意代表本身具有黑道背景,靠著從政漂白。假如只能連選連任一次,有前科記錄、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便無法長期依靠民代職位的保護傘擴張地方勢力,政府也能夠藉此端正選風。

民進黨揭發李慶安的雙重國籍,並且要求歸還民意代表的所得,從市議員到立法委員的薪資累積下來竟然超過新臺幣一億元!中華民國民意代表的薪資會不會太優渥?難怪民意代表總是一選再選,選輸再選,只為了當選後可以獲得的名利雙收,所以常常上演黨員為爭取黨內提名的激烈內鬥戲碼,先看看李慶安的從政所得,就能理解政客不顧一切爭取參選機會的真正目的,嘴裡吐出的為民服務的「民」應該是政客自己吧,因此像柯媽媽這類市井小民要花費八年時間推動有關人民權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爭取提名失敗的現任立委自覺問政表現良好,不應輸給在地方擔任民代的黨員,有人會疑惑所謂的問政表現優良代表什麼?在立法院的議會對行政官員質詢咄咄逼人?為了芝麻小事召開記者會吸引民眾目光?還是趕在休會前夕熬夜通過法案?在立法委員把功勞攬在身上之前,請先了解他雇用幾名立法委員助理,助理的職責是要協助立委蒐集資料、擬定法律條文草案,好讓立委在新聞報導裡能出盡風頭。請試著想像余天立委沒有立委助理的光景。

既然幕後功臣是默默無名的助理,不能獲得政黨提名的政客有何資格憤憤不平,還責怪初選制度有問題,別忘了民意如流水,擁有施政高滿意度的陳水扁競選第二任臺北市市長失利即是明證,可以責怪選民不給機會?那不如讓那些薪水只有新臺幣三萬多元的多功能立委助理取代只會作秀、不懂感恩的立法委員,這樣還比立委席次減半更節省國庫開銷呢!

真的口口聲聲要為民服務,何必一定要當民意代表,可以回歸家鄉當志工啊!和那些早起民眾共同打掃道路、到醫院和孤兒院擔任義工,這些都是非常實際的為民服務,只是那些老人立委、地方議員肯做免錢白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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