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精選文章

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匿名留言攻擊,反應事出必有因?上篇

陣子,某位大學同學在中央社的名家部落格裡發表的文章,遭遇匿名留言攻擊,我大略瀏覽攻擊留言的內容(也常被同學拜託幫忙留言護航、反擊,),重點不外乎批評文章上不了檯面、邏輯不通和引用資料錯誤。而藏鏡人的留言攻擊手段採取指桑罵槐、明褒暗貶的技倆,不過還是很直白的讓人了解是在罵文章作者。

匿名留言攻擊的目的,大概係要迫使那位同學知其短而不再發表文章,或是等功力加深再刊登也不遲。假如真的遂攻擊者的心願,當初透過關係推薦大學同學給中央社社長認識,與確定後續的邀稿文章的水準能夠刊登在中央社的官方網頁,就間接承認中央社的邀稿水準是不及格的。

就算藏鏡人道出自己的看法,其他閱讀者也未必會同意其意見,因為不是每一位閱覽者都會在意文章內容的細節,只要文章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是牴觸社會道德規範,所闡述的觀點是良好的,觀眾才不在乎文章寫得好或壞、作者是沽名釣譽還是表裡如一。文章所表達的主旨有無道理才是比較需要注意的項目。


因為名家部落格會分別統計文章的瀏覽次數和留言多寡,攻擊與反擊的留言數增加,反而增多該篇文章在名家部落格的曝光率,結果有些人是被留言數量誘拐而點選文章,點選文章又增加文章的瀏覽次數,藏鏡人的留言反倒增多文章的曝光率,這樣的情形文章作者不曉得是要高興還是難過?換做我是匿名攻擊者,我不會選擇在這種網頁系統留言攻擊。

假如發表文章如此在意無關痛癢的匿名留言,想要效法馬英九的不沾鍋,愛惜羽毛倒不如別發表文章賺稿費,也無須特意打電話指導我要怎麼留言護航。我也思考過,是否只要遭遇匿名攻擊,無論是在卅歲、四十歲還是五十歲面臨藏鏡人的留言挑釁,我都要基於「好朋友」的立場繼續幫忙留言反擊?而他大學學友因為拒絕幫這個小忙,被他打入冷宮。我羨慕該名學友擺脫糾纏。

我有問過那位同學,怎麼不請中央社刪除不洽當的留言,或是顯示留言者的網路位址,他的回答是怕中央社認為他很在意匿名留言。明明可以透過系統管理者解決匿名留言的缺失,卻要麻煩其他人幫忙留言反擊他「在意」的匿名留言,這種口是心非的態度非常有趣。我則是認為這種無聊的網路叫囂攻防,應該是大學時代才會斤斤計較的虛無縹緲勝利,我想三十而立的心態、眼界應該和大學階段有所不同才是。他似乎還沒認知到身為「作家」、「公眾人物」應該要有的包容、寬容,以及適時「視而不見」,跳脫自己習慣的「框架」或許真的很困難。

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