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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服務業來者不拒,骯髒錢也是錢



事服務業比較容易接觸到沒公德心的顧客,雖然他們的數量不算多,但是降低社會生活品質的破壞力卻不容小覷,各位應該聽過「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這句俗話吧?假如不防範老鼠屎的話,老鼠屎的數量很有可能會取代鍋子裡的粥,主客易位不是不可能發生。

有時在服務臺上班,男性總是從事較耗費體力的工作項目;女性則做較輕鬆的項目,而男性也要做那些較輕鬆的事情,感覺似乎存在男女不平等(我扯遠了)。把購物手推車歸定位是服務臺的工作之一,推著十幾臺的購物車從停車場費力地推回賣場入口處,假如購物車內沒有垃圾,就可以直接回服務臺;有垃圾的話就要一一撿拾乾淨,會被棄置在手推車內的垃圾都是廠商推銷飲料試飲的小紙杯、送貨單和其它垃圾,統一發票倒是不常被棄置。

賣場的停車場有劃設殘障專用停車位,由於殘障專用停車位的位置離出入口最近,所以總是有沒愛心、沒公德心的民眾佔用,賣場內的廣播系統不時會廣播要求佔用停車位的自私民眾移車,只是唸出車牌號碼而沒有講出姓名效果應該不大。當殘障專用停車位旁邊的錄音機播放「請民眾發揮愛心,勿佔用停車位」的聲音,我看到外表正常的人把車開走,或許我誤會他們了,他們可能只是四肢健全,但是腦部嚴重損傷吧?

為何不當場勸導他們呢?要怎麼勸導勒?萬一對方說:「為什麼一樣都是大潤發的會員,我們卻不能把車停在大潤發的停車場!」「抗議大賣場員工嚴重侵害停車民眾的人權!」我要怎麼反駁呢?總不能說他們是文盲、臺灣之恥吧!被顧客申訴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標準的息事寧人的自保心態。 :p

他們應該認為反正只是停一下買東西,佔用的時間不會太長,不會那麼剛好有殘障人士來大潤發購物。以惡小而為之的偏差心態腐化這個社會生活品質。殘障人士的人數當然沒有佔用停車位的人數多啊,不然怎麼會有足夠的殘障車位讓「正常人」停車呢?這種「給個方便」的心態在日常生活中還滿普遍的,像是路邊併排停車、公共場所抽煙、交通違規被警察開單求饒時、違法攤販佔用公共空間之類的行為都是。

突然覺得商人為了賺錢、衝業績,會泯滅良心做生意,好像沒看過有哪個商人會高調宣稱:「沒公德心的人不要來我的商店消費,我不屑賺你們的骯髒錢!」只聽到「顧客永遠是對的」,這種心口不一的口號。確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顧客都是有公德心、愛心的人,偏偏賣場不敢「教育」那極少數的壞顧客,害怕那些老鼠屎幫賣場作負面宣傳,得罪壞人似乎會得不償失?

我很欽佩那些有宗教熱忱的人(慈濟的會員、李家同......),他們專門幫助有需要的人,不管被幫助的人是否對這個社會有害,我就會很害怕幫助到那些佔用殘障專用停車位的缺德民眾,我沒辦法像慈濟的會員那麼有慈悲心,這太難做到了。

留言

  1. 有時
    方便一下
    的確也會造成他人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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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還有更惡劣的~~~~~
    仗著【顧客永遠是對的】,不照照自己嘴臉,濫行【投訴】.......
    只好祈求老天爺------【長官英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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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從事服務業真的是有「增廣見聞」的效果,但是我最多待個一年半載就要換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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