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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病急亂投醫?馬政府將發消費券!



聞報導馬政府為了讓經濟狀況好起來,計畫發放消費券讓民眾消費,改善景氣低迷的經濟現象。中華民國的經濟情況不好,真的能靠一萬元額度的消費券好轉?一萬元花完了,政府不會因此負債累累?寄望未來的稅收會依照想像都進入國庫抵債?發放消費券的日本有真正擺脫經濟衰退的處境?這都讓人不無疑問。

先說我的消費情況,從食衣住行育樂六項分別講起。食:以前住臺中,只有三餐和奶粉的開銷,垃圾食物、飲料幾乎沒浪費錢購買;衣:這三年多都沒在添購新衣;住:住家裡不用房租;行:騎機車而已;育:我和我弟求學階段的補習開銷很少;樂:手機已經用了四年、電話費每個月只有一、兩百元,極少去聲色場所唱歌、看洋片、買專輯(客家歌手除外),其它娛樂開銷極低。如果全臺灣的人都很省錢的話,臺灣的經濟應該早就垮了!

消費能幫助經濟發展,但是這和勤儉、開源節流的傳統價值觀有無牴觸?最精打細算、理性的消費應該只能夠維持基本的民生經濟吧?所以政府是要鼓勵最理性的消費行為,還是學美國人透支明天的借貸消費習慣?美國人的透支明天消費讓投機者與出口為導向的國家荷包滿滿,直到經濟榮景的泡沫破滅後,大家無不陷入經濟衰退的泥沼,這樣的經濟榮景是不正常的,而只會看數字的政府被經濟榮景的騙局制約了。

就是因為未經計畫胡亂消費,被當凱子的消費者製造出經濟情況良好的假象,當缺德的雇主債留臺灣,在外國另起爐灶,讓消費者對於未來充滿不確定、不安全感,很自然的會開始錙銖必較口袋裡的鈔票。當不再胡亂購買商品之後,奸商的營收便開始日漸下滑,靠奸商謀生的上中下游產業受到波及,失業者一多,進而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狀況。

刺激消費,到底要消費什麼?卡奴的產生,一方面歸因於銀行的謀財;另一方面是卡奴的無限制消費導致負債,卡奴還沒玩火自焚前,促進經濟發展是功不可沒啊!為人父母者應該都是教導子女要量入為出,不要把金錢花在不必要的地方,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海外密帳可以揮霍。一萬元消費券買民生用品後,勢必會有一段時間民眾不會消費,東西沒用完幹嘛要再去買?這段不消費的期間,又要被解讀是景氣不佳。

假如把使用限制放寬,改成只能購買在臺灣製造的商品,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應該會比只能消費民生用品來的大。一來可以幫助還留在臺灣的製造業;二來也是幫助自己,因為當民眾真正增加購買臺灣製造的商品,不買產業外移從國外進口的商品,可以使業者了解到讓臺灣人被迫失業,將會失去臺灣的消費市場,也就不用一天到晚擔心隨時會被裁員。當本地產業的業績提高,或許會增加聘僱人力也說不定。

以我在大潤發工作的見聞為例,資本家無不希望每年的業績、利潤都比去年要好,今年遇到經濟情況不佳,消費者的消費金額減少,業績應該會比去年要差。我的看法是除非桃園縣的人口不斷增加,或是家樂福、愛買和全聯倒閉,否則營業額必然會遇到瓶頸,因此要想衝高業績就必須讓民眾不理性消費,囤貨或是購買根本就不會常常使用的商品,這種消費行為應該不是大家所樂見。這就是資本主義的經濟繁榮和衰退的循環現象。

除非,政府是希望民眾囤貨!不然消費券的發放也只是刺激很短暫的經濟繁榮,相關產業的員工會因此加薪?加薪才能真正讓民眾安心花錢。發消費券的做法難道不是變相的圖利奸商,而且是國家舉債讓奸商的荷包滿滿。長久之計,是政府要發展、規劃新的產業和淘汰只有外勞要從事的產業,以創造就業機會,讓這個國家的國民有經濟上的安全感;政府也要解決為何報紙的求職廣告都徵不到人,是臺灣人太眼高手低?還是臺灣人不想被工廠老闆剝削?政府何不趁此良機,讓民眾降低物質慾望呢。

留言

  1. 媽呀.....唉
    真的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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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坐了上位,頭腦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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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雖然是政府發的,可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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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實在看不下去,難道沒有人是直接反對消費券政策的(而不是說退稅比較好)。
    因為。如果要達到政府宣稱的目的不如乾脆立法規定每個人每個月至少一定要消費一萬元否則就不足之額罰款,應該更有效也更公平。
    有錢拿我當然高興,但只要想到這錢是從我將來的稅金裡拿出來的,我就覺得要發動抗稅集會遊行運動讓政府知道不要檢想當個白癡分配者。
    發消費券根本是找罵挨。不要說發行增加成本(促進消費?),使用限制也有圖利之嫌(沒限制黑洞更大),更不要說一定會出現的折價收購黑市,簡直是不公平到家的財富重分配。
    消費信心不足的問題是人民對未來的不確定恐懼。如果還有錢存起來總有一天會覺得安心而拿出來消費,但現在強逼人民消費只會讓一般人之後更想保有現金。反而在消費券風潮過後,消費更加保守(不然是因為有消費券去花錢後就會花錢花上癮?),因為政府已經用消費券來跟你說未來經濟會更差了。
    政府應該是要告訴人民因為我們幫助你們做了什麼跟什麼(真的能幫助產業成長的)所以未來經濟會變好不會更差而不是用這種大家花錢就有人賺錢經濟就會越來越好的騙術。
    不然就要求全台1000大富豪將他們的資產變現後燒掉1/3(順便去發電?)應該更能提振經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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