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我倒覺得沒有人會把買彩券當成作公益吧
回覆刪除作公益本來就只是附加的...
買買彩券在各個國家行之有道
花小錢買個白日夢其實也無傷大雅
不需要如此衛道的看待此事
又換言之... 在國外發行彩券,
券商根本不需要將盈餘提撥作公益,
今天政府強制券商提出一定比例捐出,
即使金額是少數,但也是好事吧。
我想今天沒有人是為了"做善事"去買彩券的,
但是買彩券的同時能附帶"做善事",
姑且不論比例為何?我仍覺得是好的...
(至少比券商什麼都不回饋社會好)
我也覺得自從推出公益彩卷至今,
回覆刪除應該沒有人是真的發自內心覺得買彩卷是為了做公益!
因為我~ 當初買彩卷就是為了想要中頭彩~
不過我現在也不買了!
彩劵 本來就是圓一個被雷公打到的發財夢:P
回覆刪除哪個人是為公益而去的?
只不過 發行者用"公益"來突顯彩劵的小小小附加價值以期冠冕堂皇罷了
我從不認為 買彩劵是做公益^^
同意上述。
回覆刪除如果買彩券是做公益,那我們買彩券的錢應該
可以抵稅吧,至少看花在公益上頭的比例有多少,
就抵多少比例的稅,這才合理。而且應該會刺激
買氣吧。
我買彩券就是要中獎,
回覆刪除做公益是沒中時安慰自己,
剛開始幾次摃龜後,
再也沒買過了.
我個人也比較傾向公益歸公益,
公益和商業活動結合,
比較容易迷失了焦點.
但企業在法令的引導之下, 很多喜歡做公益,
因為可以節稅又可打廣告和塑立企業形象.
http://www.wretch.cc/blog/ooya&article_id=1786489
回覆刪除我也是~不買
(雖然家人會買
ps.請留地址到我的信箱喔
ooya2004@gmail.com
哈,我剛剛才對了幾張....沒中.
回覆刪除且更好笑的是我想要衝13億,結果再禮拜三才去買,老板也不提醒我!XD
雖然我聒聒樂有中1500^^~樂透不花錢 送~
應該說買的動機是為了中獎金,
回覆刪除沒中之後,才會有做公益的想法.
不過,怎說咧~
記得有位女老師,中了頭彩約幾百萬,
結果全部都捐出去了,這真是一個公益傳說啊~
彩券和公益結合在一起,公益的目的實際上淪為最不顯眼的配角,當連續購買屢次不中獎,公益彩券就乏人問津了,公益也就連帶遭殃。我想最大的問題還是財團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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