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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不再帶小說了!

假返回軍營會帶本書打發空閒時間,通常我都帶政治哲學、理論的書,主要目的是避免有人借,人算不如天算,我前幾天帶一本快五百頁的小說,想說應該在快放假前才會看完,沒想到星期二就看完,然後便有很不熟的同梯跟我借,基於與人為善的心態,我有點猶豫地借出,並告知不要把我的書折到。

我愛書是屬於很膚淺的小心注意書的外觀,所以很不喜歡有人向我借書,因為根本就不清楚對方對待書的方式,除非借書的人把書弄不見,弄到破損的程度,對方才會有賠錢的打算,不然書主單方面的不悅,只會讓借書者覺得這人情緒不穩定、難搞,他不會認為哪裡出錯,書主到最後裡外不是人。跟我借書的人是有讓我心情不悅,但是我沒有把不高興擺在臉上,真慶幸我總算是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

我認為這次借書所造成的不滿,對我來說是站的住腳,很少有人會把書看到膠裝的部分露出來吧(書太厚也可能是原因之一),就是指書膠裝的那個長條封面出現摺痕,再多翻個幾次書頁就會脫落,膠裝品質不佳的彩色七龍珠漫畫書尤其會遇到這種情況。那位老兄還書時,也沒有跟我說聲不好意思之類的話,只能推測他看書的方式、習慣應該是如此,只好提醒自己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帶小說。

這真的只能怪自己懦弱!因為跟對方只相處六天而已,完全不清楚對方的習性,分發單位也不同,就算以後可能有支援的情況也是暫時,有必要害怕「拒絕」對方借書?有必要讓三百元買來的書冒風險?而且書是自己的,要借不借的權力都是操之在己,竟然囿於無關緊要的人際關係的利害考量!搞到自己很不像書的所有人,真不清楚我這怕事的習性是在哪耳濡目染?

借人東西,或是向人借東西,規則、底限真的要講清楚、問仔細,不然發生問題對雙方來說都是很尷尬的,像是之前借車搬家的驚嚇奇遇,借來的小貨車沒問車主這輛車的車況如何,萬一路上拋錨的拖吊、修車費用是車主事後補給錢,還是借車的人看情況要分擔多少比例?上次借車我負擔一千五百元的拖吊費,還好六千多元的修車費車主事後有還我。

借書也是一樣,我應該大方向借書者說清楚,我對於書本是很注意外觀的,這樣對方就不會誤觸「地雷」,我也不會生悶氣。不過我也打算不買那小說的續集了,應該要感謝那位老兄幫我「省下」後續的書錢和閱讀時間。總之,我應該試著要求自己不要當爛好人,不要拖泥帶水,該拒絕就要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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