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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減刑扭曲人權價值


水扁又投出「震撼彈」了!竟然是為了「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和「解除戒嚴令二十周年」,這二項理由減刑。搞不懂為何二二八事件與解除戒嚴令可以和犯罪者搭上邊?為了要彰顯人權而要實施減刑,這很難讓奉公守法的民眾心服口服,更讓受害者家屬氣憤難當,受害人泛指財物被竊、被加害受傷、死亡之類的。不動用私刑就是期望司法能夠伸張遲來的正義。

「宗教、人權組織建議政府在適當時機展現德澤、實施赦免」,宗教、人權組織不是受害者家屬有何資格、立場慫恿政府減刑?宗教組織的寬容出世理念不適合用在法治社會吧!怎麼可以有干預司法正義的雜念?人權組織的成員有誰是受害者?如果人權組織都是受害者組成,以德報怨為罪犯向政府爭取福利,那大部分的民眾也沒什麼話好講的。

慫恿政府展現德澤,怎麼不是鼓吹政府減免所得稅呢?怎麼不是發給每位民眾可觀的現金呢?怎麼不是把兵役制度改成募兵制?怎麼不是立刻編列預算徹底解決中低收入戶的困境?怎麼不是想更多的政策讓民眾日子過的更好?減刑的罪犯的犯罪根本就和二二八事件、解除戒嚴扯不上關係,鼓吹減刑的政府官員和相關民間組織能給個漂亮的說明嗎?

竟然有「監獄人滿為患,減刑可以舒緩監獄爆滿的問題。」這是什麼爛理由?而且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學者講出來的蠢話,他們怎麼會當上大學老師?然後藉著職位之便在妖言惑眾。是不是核廢料儲存場沒空間了,就可以把多出來的核廢料亂倒?監獄人滿為患的解決辦法就是再蓋監獄,或是加快行政效率,盡快處死罪證確鑿的死刑犯,以及法官不要昧著良心把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我想這樣可以減低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

李登輝在民國七十七年、八十年減刑讓三萬三千多人受惠,雖然有報告指出被減刑的罪犯再犯率只有百分之十幾,可是政府的德政似乎沒辦法降低犯罪率,是減刑讓準備犯罪者心存僥倖嗎?還是中華民國的法治教育失敗?或是中華民國國民太容易犯罪?減刑的目的應該是要達成永久的低犯罪率,而非是讓總統「名留青史」抬高自己的身價,要減刑也得先問過深受其害的被害人是否答應。

政治力介入司法,可以從減刑看出來,司法根本沒辦法擺脫政治力的干預,何來司法公正呢?守法的弱勢民眾要怎麼相信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有錢人還可以相信金錢萬能,財力匱乏的民眾要如何自處?只能看著人權團體裡的社會菁英,憑藉本身的偏差價值觀破壞最基本的是非正義,受害者只能狗吠火車罵政府無恥至極,毫無辦法。

既然減刑的範圍限制在微罪方面,是否應該考量廢除相關法律處罰,既然政府認為「微罪」是無傷大雅。另外法律制度也有假釋制度的「優惠」,以及越判越輕的法官「良知」,幹嘛多此一舉來個減刑?玩個減刑「德政」還要仔細限制受惠對象勒,玩的那麼不盡興乾脆就不要減刑,政府官員是閒閒沒事找事做嗎!

歐陽修的〈縱囚論〉:「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質疑唐太宗的作法是不可取,宋朝人否定的作為,在中華民國居然重蹈歷史覆轍。這表示臺灣的民主政府還是有土皇帝的心態?

四月廿六日的中國時報有一則新聞,標題是『菲唯一「執行死刑」的地方,鐵血牛仔坐鎮,那卯治安特好』因為他們是唯一有執行死刑的地方,治安狀況是令當地民眾滿意的,如此作為才真的大快人心、額手稱慶。也希望那些廢除死刑團體看了這個實際例證,能夠深切檢討自身主張的荒謬。

留言

  1. 台灣當前的狀況, 我贊成嚴刑峻罰, 投您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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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啊?感觉怎么像以前中国皇上大赦天下的感觉呢?。。。
    执法要严啊!中国现在就是执法不严!关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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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亂世用重典才對~

    投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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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ttp://www.wretch.cc/blog/kleedream
    另外,謝謝你的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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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贊成kleedream說的,亂世就是應該用重典,要不然只會亂上加亂。

    Shen說的沒錯!宗教、人權組織不是受害者家屬憑什麼慫恿政府減刑?受害者家屬的心誰能感同身受呢?就算有人原諒了,也有人不能原諒!

    歐陽修的〈縱囚論〉:「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法律是制定來規範大眾的,而不是拿來給政客玩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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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監獄人滿為患,減刑可以舒緩監獄爆滿的問題。」
    這要探討為什麼監獄會爆滿.
    是因為假釋制度的門檻過高, 還是罪犯都沒有反省自新?
    是因為法律判得太重, 還是上行下效, 以致作奸犯科者眾, 罪犯多到關不下?

    要不要減刑我是沒什麼意見啦, 只是, 他們不都是因為犯了法, 經過審判後才被判刑入獄的嗎? 社會、地方版新聞每天有多少人被強暴、逼債、自殺, 逃去日本、美國的富商抓都抓不到, 治安不佳、經濟衰退、弊案頻傳、社會對立, 我想, 減刑並無法讓人民心服、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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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政府減刑真的是糟蹋公平正義、執法人員,也不把守法民眾當一回事。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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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真的很腦殘啊,二二八關犯罪者什麼事?

    好不容易抓到犯人了,又要隨便的放出去,要受害者家屬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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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就事論事的話我也覺得減刑可以有其它配套,不應變成只對加害人的德政. 例如,服其它勞役,至少回饋社會. 當然亂世用重典也很對,鞭刑雖沒有長期的牢獄,但也夠嚇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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