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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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啊?感觉怎么像以前中国皇上大赦天下的感觉呢?。。。
回覆刪除执法要严啊!中国现在就是执法不严!关系社会!
亂世用重典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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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kleedream
回覆刪除另外,謝謝你的來訪^-^
我贊成kleedream說的,亂世就是應該用重典,要不然只會亂上加亂。
回覆刪除Shen說的沒錯!宗教、人權組織不是受害者家屬憑什麼慫恿政府減刑?受害者家屬的心誰能感同身受呢?就算有人原諒了,也有人不能原諒!
歐陽修的〈縱囚論〉:「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法律是制定來規範大眾的,而不是拿來給政客玩弄的!!
>>「監獄人滿為患,減刑可以舒緩監獄爆滿的問題。」
回覆刪除這要探討為什麼監獄會爆滿.
是因為假釋制度的門檻過高, 還是罪犯都沒有反省自新?
是因為法律判得太重, 還是上行下效, 以致作奸犯科者眾, 罪犯多到關不下?
要不要減刑我是沒什麼意見啦, 只是, 他們不都是因為犯了法, 經過審判後才被判刑入獄的嗎? 社會、地方版新聞每天有多少人被強暴、逼債、自殺, 逃去日本、美國的富商抓都抓不到, 治安不佳、經濟衰退、弊案頻傳、社會對立, 我想, 減刑並無法讓人民心服、心安。
政府減刑真的是糟蹋公平正義、執法人員,也不把守法民眾當一回事。草菅人命~~
回覆刪除真的很腦殘啊,二二八關犯罪者什麼事?
回覆刪除好不容易抓到犯人了,又要隨便的放出去,要受害者家屬如何自處?
就事論事的話我也覺得減刑可以有其它配套,不應變成只對加害人的德政. 例如,服其它勞役,至少回饋社會. 當然亂世用重典也很對,鞭刑雖沒有長期的牢獄,但也夠嚇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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