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精選文章

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大學同學之死

幾天經由同學告知大學同學的死訊,想問清楚是何原因導致死亡的發生,跟死者研究所同校的另一個大學同學則不願說明,只能臆測可能造成死亡的原因。大家互相通知這意外的消息,一些同學相約到高雄的同學家捻香致意,有的同學則託要去高雄的人代墊白包。在微軟的即時通,一些同學會問我要不要去高雄;要不要包白包,我只好擠出一個比較含蓄的藉口說都不會。錢的事情讓我蠻敏感的。

有些同學的即時通的暱稱都改成哀悼的文字,有人則是表達不到一天就改掉了;有人則寫了篇哀悼的文章抒發些許哀傷。不在人世的同學跟我只是交淺言淺的同學關係,說要表達哀悼之意我沒辦法親赴高雄;要我請假放棄早上掃廁所的工讀這不可能;要我掏出一千一百元包白包無此預算,我現在需錢孔急無法澤被旁人。這種事不能因為其他同學造成的莫須有的壓力而讓自己違反自己的原則。

突然的死訊讓曾經相處過的人產生特別的感觸、想法,有人的難過是因為交情匪淺;有人的哀傷是因為禮貌需要而表現出來;有人則是保持適當距離平常心面對,或者是這全然不關我的事。矯情的必要性在於怕被其他人認為你很無情無義,又或是大家同學一場你怎麼這樣理性、冷靜?那如果只是因為死者為大而裝出矯情,或是跟著大家一起悲傷難過,實際上跟他生前只是泛泛之交,那要如何對待跟你是交深言深的親戚朋友?是要更加的悲傷,還是包更多的白包?人對於存在的人、事、物平常會不太在意、視而不見,等到失去後才猛然想奮力抓取最後的一點一滴。

大學時期的交集本就不多,畢業後更是斷了連絡,缺少浪費時間的簡短噓寒問暖。大家互相通知沒啥交集的同學這件突如其來的死訊,不知會否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擾、打擾?匆匆地表達難過、訝異、不捨,好吧那為何過世的同學生前沒有找同學分享心事?這間接證明交情並沒有那麼好。我沒有否定矯情的必要性,這是維持人際關係的一種手段、保護傘,這是人的惻隱之心的一種表現。由於不是地獄裡的判官,根本無從得知同學最後的善惡評價,我只能做到最基本的哀矜勿喜。

有時候死是一種解脫(宗教的觀點對於不同死因有相異的見解),不到卅歲的年紀離開這讓人疲累的人間,不用養兒育女、不須工作餬口、擺脫柴米油鹽的煩惱,只是留下哀慟的直系親屬。不時浮現的煩惱和短暫的快樂,隨著死亡而永遠擺脫,這對死者來說何嘗不是一種永遠的解脫。反觀繼續活著的人,畢業後要找一份滿意的工作很辛苦,要提心吊膽逍遙法外的歹徒覬覦身家財產,要面臨意外造成的身體傷害,年老又要忍受接踵而來的痛苦疾病。大部分的人每天重覆著一成不變的事、物,很少人能有志趣相投的生命事業,只能辛苦平凡的求溫飽,甚至有的人淪落到從事男盜女娼的不法勾當謀生,比方說你會覺得那些詐騙集團的人繼續活著是一件令人快樂的事?所以到底是活著還是死亡比較幸福?

活著的人不要自以為是地站在自身立場替死者惋惜難過,說繼續活下去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發生,因為困境始終是要自己來解決,如果旁人根本無法幫忙分擔,我們又有何立場要求人痛苦地活著。我們不是當事人、不是其直系親屬,我們只不過是無關緊要的過客而已。

留言

張貼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