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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常態分班與能力分班

子的「因材施教」是對門徒的個人特性,實施不同的教導,而不是像現代學校所專門教授的知識學問,再說孔子和門徒的關係也比現代師生關係來的密切,沒有下課和老師說再見的問題,也沒有三年時間一到就畢業的問題,孔子的門徒是長期跟隨學習的,更沒有升學的問題存在。所以,孔子不需要因為主張因材施教而能力分班。可是現代的學校能夠不因為因材施教而有能力分班嗎?現代的教育條件能夠和孔子那個時代相提並論嗎?孔子如果知道現代的教育環境和條件,他會不贊成能力分班嗎?

常態編班真的可以改善因為能力分班,所造成的不良現象嗎?雖然常態編班要求將不同學習程度的學生編成一班,可以照顧到程度差的學生,程度差的學生也不會被貼上標籤,程度好的學生不會有太多的學習壓力,老師的教學可以正常化。常態編班就沒有能力分班,老師就不會因為要教後段班而產生不滿。可是常態編班真的有那麼理想?真正落實會有那麼好嗎?問題就因常態編班迎刃而解?

程度差的學生就算在常態編班,也未必會被老師照顧到!當全班有三分之二的學生都已經達到老師的教學進度,可是仍然有三分之一的學生還學不會,老師真的會等到全班所有學生都學會之後,再進入下一個教學進度嗎?為了不耽誤到教學進度,老師一定會放棄那少部分程度差的學生。而程度好的學生他們會有耐心等待程度差的同學趕上他們的學習進度嗎?程度差的學生就不會在班級內部被貼上標籤?程度差的學生會不會因為自卑,故意妨礙、欺負程度好的學生?或是功課好的學生會不會排擠功課差的學生?功課好的學生在常態編班之下就會沒有課業壓力?難道班上排名前段的同學之間,不會彼此競爭嗎?

如果常態編班那麼好,為何會有私立明星國中的存在?私立明星國中標榜升學率,高升學率就是意味著能力分班。如果教學正常化,為何會有補習班的存在?學生為什麼要去補習?又為何常態編班的口號喊了十幾年,學生升學要選擇明星高中?而不是選擇排名在中間的學校?這反映了人性,人都是要在競爭中獲勝,以證明自己的優越和尋找跟自己差不多條件的同儕。家長會教自己的小孩和功課不好的學生交朋友嗎?一定會要小孩見賢思齊。研究能力分班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可是有沒有人研究過,常態分班的制度下,功課好和功課差的學生們,他們的人際關係和彼此的互動如何?

為了落實教育平等的理念而強迫常態分班,對於想要能力分班的學生或是家長,是否公平呢?就算真的落實常態分班,是否可以忽視補習班林立的事實現象?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個家長都會有的願望。除非臺灣社會的大部分家長都能夠像西方社會的家長一樣,讓小孩有自由升學的自由,學校就無那麼大的升學壓力,常態分班的優點才可能真正落實。可是,在這麼競爭的臺灣社會是不可能不重視升學的。

依照學生的程度進行能力分班,才能夠符合「因材施教」,不同程度的學生用不同難易的教材,程度差的學生分在同一班就不用擔心跟不上教學進度,也因為使用符合自己程度的教材,學習信心會慢慢的增加,因為課本的內容都會。如果老師因為教後段班而放棄學生,那就是那個老師不具有當老師的資格,把學生由不會教到會,本來就是老師的職責。嚴格要求、監督後段班老師的教學態度是非常重要的。

臺灣的教育亂象,豈是常態分班就能改變的,能力分班也不是造成學生學習壓力的主要來源,誰不知道家長是學生學習壓力的主要來源。誰不想出人頭地?從眾多的競爭者中脫穎而出,進入好的學校就讀。如果家長不希望小孩變的更好,「孟母三遷」也就不會流傳千古。教育部怎麼不痛罵那些愛讓小孩補習的家長呢?愛讓小孩補習的家長她們的觀念一天不改,也只會抹煞教育政策的良好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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