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精選文章

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拿不到六千元的攻訐與回應


次那篇「不爽拿不到六千元」轉貼在東海大學的大度山之戀的「Troubles」版,文中觀點引來眾人的撻伐!其實,我也心知肚明會有一些嘴巴說一套;行為又是另一套的無聊小輩會群起攻訐。

最常見的質問文章是:『難道你都不打掃居家環境的嗎?』、『勞教處會以某理由、某人的作為為恥辱的!』,以這二類為大宗。當然也有有心人士會出面安慰你,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好運會碰上好的組長,又或者說道,你這樣程度的耍心機根本就還上不了檯面,以為三千元是這麼的好拿啊!

我很納悶那些經由反射神經就脫口而出:『難道你都不打掃居家環境的嗎?』的人,可能是常常公私不分的人吧?他們似乎不清楚公共空間和私人領域的差異在哪?不喜歡打掃校園和有沒有打掃居家環境,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吧!自己的住所是極為隱私的地方,沒有經過同意是不能擅入的,當然更不會有人在你住的地方「亂丟垃圾」。另外,自己住的地方有沒有打掃這又關外人屁事呢?今天的東海大學校園環境的髒亂要由眾人來承擔,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極少部分的人的不自愛,而連累到守本分的人要浪費自身的寶貴時間來打掃校園,這是極不合理的事情!

『勞教處會以某理由、某人的作為為恥辱的!』,這種極右派,偏激的人在網路上不難找,問題是他們本身在現實社會裡的實際行為,真的如他們在網路上的言論,是令人讚賞的?答案多為否定的,會發表極右偏激的論點,本身大多是非理智的動物,其言論通常只是情緒上的宣洩,再加上網路的方便性和隱密性,使他們不用太擔心法律責任後果,讓他們產生自以為是正義的一方,因為「壞人」很難用法律將這些「好人」繩之以法。

另一個觀點是,他們的思想觀念蠻落後的,怎麼說呢?今天的社會漸漸地以個人的專業來謀生,拿學校的招生來說,都是以錄取學業成績優良的學生為第一考量,德性優良倒非錄取的第一考量。個人德性也是屬於私人領域方面,對方沒有妨礙到你,你管他是君子還是小人呢!今天已經是法治社會了,那些人大概不知道法律的重要吧,仍然以為道德才是「法律」吧?當今天那些嘴巴常掛「某某是某某的恥辱」這些話的人,會不會是抱怨他們的存在沒被注意到呢?還是她們本身就是群體的恥辱?

替別人戴帽子真是一件令人反感的行為,又不是某團體的代表,更不是才德兼備的優秀人士,有什麼資格替人數落人呢?真是讓我覺得非常的匪夷所思!這應該是學校教育失敗還是家庭教育失敗呢?

留言

張貼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