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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上學、放學記事


在五歲時候搬家,搬家的原因我認為是傳統的婆媳不合因素。老屋那一帶都是親戚比較不會有被欺負的情形發生,搬家之後的新環境鄰居都是異姓,沒有親戚關係的陌生人。要適應新環境就會面臨被當地居民小孩欺負的不愉快情況。而鄰居的素養參差不齊,彼此相處也頗有微詞,只是礙於被迫每日開門都會打照面,不得不敷衍寒暄幾句。

國小四年級之前,我還頗熱衷上學排一路縱隊的活動。一路縱隊因為人多,所以總是熱熱鬧鬧,而且比兄弟倆一起上學要有趣。不過好景不常,住在埤塘和伯公廟附近的居民,一個大我約兩歲的小孩居然對我說:「你不要來排這個上學隊伍!」,聽到這唐突的話頓時不知所措,也忘記有沒有哭,只知道跟我媽抱怨這件事。我媽倒是很果斷的說:「那就不要和他們排啊。」,隔天就和我弟倆一起去上學,那個由附近鄰居所組成的上學隊伍瞬間被我拋諸腦後,如此的異姓鄰居棄之愉快。

有一段日子常常很早就到學校,大概是國小生活很無憂無慮吧?後來家人就說沒事這麼早去學校作啥,那時很容易賭氣,就此改變到校時間,越來越晚。晚到八點才從家裡出發。遲到的習慣一直伴隨日後的國中、高中的求學階段。

國小放學轉屋(回家)的路途上,一定是和順路的同學行共下(走在一起),但是行共下不表示我歡迎你和我共下行路。我就常常捉弄順路轉屋的女同學,常把他們的書包釦子打開,釦子一打開,書包就會開口笑和晃動。他們就要停下來把書包扣上,加上瞪我一眼。我還是樂此不疲捉弄他們直到我要轉彎行到自家的屋。國小五年級分班之後,就剩自己慢慢行轉屋。

國中開始騎腳踏車上下學,一年級時有一次放學轉屋,我騎在一位女同學的車後面,想要用車前輪去碰他的車後輪,心想這樣應該會干擾他騎車。沒想到詭計沒達成,自己卻騎進路旁的臭排水溝。幾乎全身都溼透了,書包裡放的心愛的參考書也弄濕了,狼狽的爬出臭排水溝和邊騎邊哭著轉屋。那位女同學好心安慰我,不過旁邊的男同學卻幸災樂禍地笑,讓我覺得更蠢。書包裡心愛的參考書是被我弄壞,要是是我弟弄壞的話,他大概會被我歇斯底里的罵和打吧!我很嚴以待人。隔天之後,有一陣子都沒騎那條路旁有臭水溝的路。

後來的國中一、二年級都是和國小五、六級同班的同學一起騎車轉屋,真感謝那位同學肯耐住性子和我一起順路轉屋。

有一次傍晚放學轉屋,我超越一輛機車時,隔沒多久那輛機車突然停在我面前,那時沒想很多便繼續騎。那輛機車在一個沒路燈的路口把我攔下,不良少年在我的後背捶了一、兩拳,我如驚弓之鳥怯懦地喊了一聲救命,那兩位不良少年才悻悻然離開,那時也忘記要記下他們的車牌號碼。因此,我非常納悶為何要保護壞人的人權?

國三那年有一次放學進車篷,發現變速腳踏車的變速器都被剪掉了,當場傻眼,打電話叫家人來載我和那輛被凌遲的變速腳踏車。事發後只能猜想是校內哪個壞學生幹的好事,可惜沒辦法把品性惡劣的壞學生趕出平鎮國中。

留言

  1. Hola!

    Devolviendo tu visita a mi blog me encontré con que no le entendí nada..

    deberías hacer una versión en español

    salud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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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ow, a taiwanese boy visited my blog O_O

    See y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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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no pos sim0n pero grasias por visitar mi mi blog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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