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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又到了資訊展


今年十二月份又有資訊展啦!開學初有一波,現在年底又有一波,為什麼不一整年都是特價呢?看的我好心動好想買膝上型電腦啊!價位有兩萬、三萬、四萬和五萬以上的,兩萬的價位是吸引人,可是配備卻是很陽春的,我自問我不是極少玩電腦遊戲嗎?也很少看電影啊!主要是用來打字和上網吧!所以,配備要那麼好的做啥?因此,就把眼光把在四萬左右的膝上型電腦。不過是想想罷了。


膝上型電腦這麼貴,怎麼不考慮桌上型電腦呢?我是有用過桌上型電腦,可是卻沒有膝上型電腦這麼方便,能帶著走是最大考量!因此就不考慮桌上型電腦,誰不知道桌上型電腦比較便宜啊!之前用的膝上型電腦是民國八十九年的暑假買的,到現在已經用了五年半了,在前陣子無法修復了。於是叫我弟寄以前用的桌上型電腦給我,其實不太想花錢買新的電腦,又不是有錢人家的小孩有資格揮霍。


而且我同學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用膝上型電腦,那我何必打腫臉充胖子?既然有些同學可以用桌上型電腦趕畢業論文,為何我堅持要買膝上型電腦?我怎麼不見賢思齊?而且以前就花過買電腦的冤枉錢,假如現在這臺桌上型電腦真的不能用的話再考慮下一步嘛!因為我還沒組裝好寄來的電腦,哈!

我千萬不能因為網路上的電腦購物可以無息分期就在妄想啊!我可不想當金錢奴隸和商品奴隸啊!現在的景氣不好,工作難找,想亂花錢之前,還是要多多考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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